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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在場,經鎖匠開門後檢視內部情形,內有111司執火150141號遷讓房屋之執行命令,系爭房屋為2房1廳1衛1廚,無固定停車位,需向管委會申請。建物963號部分經債權人陳報標的為共有人之一及其家屬自行使用,然共有人之一陳報房屋有租賃他人且收租金,並未提出租賃契約,故拍定後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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