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6
本件1114建號為第三人林○輝及其家屬居住使用,1338建號建物為地下室空間,現供車輛停放使用(但未劃設停車格),共有汽車格52個、機車格79個,但未配屬固定車位,住戶以先到先停方式停車。本件非執行債務人占用、停車位並無固定配屬車位,故拍定後不點交
0960 536 355
0920 265 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