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10289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00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4年7月7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李O家在場稱:10289建號建物目前由其占有使用,其係該建物真正所有權人,僅借名登記於債務人李O輝名下,無配附停車位。又第三人李O家與債務人李O輝已於114年8月27日經本院114年度移調字第164號調解筆錄合意終止借名登記契約。惟現在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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