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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2建號拍定後點交。民國115年1月13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在場稱未居住在此,房屋目前係當倉庫使用,堆放其個人物品,停車位目前亦無人使用,未出租或出借他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含停車位編號B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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