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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建號拍定後點交。民國114年3月2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李O真在場稱房屋為其及家人共同使用,未出租他人,屋內有陽台外推,水表與頂樓增建共用。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調查結果發現,屋內有壁癌,且無法確認本件標的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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