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00
債權人於115年4月15日陳報其已於115年4月9日偕同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警員赴執行標的處進行調查房屋使用現況調查,經查在場社區物業管理人員表示該房屋為債務人自行使用,且無火災或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另美麗殿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於115年4月28日陳報債務人就執行不動產配有三座停車位,分別為地下二樓118號、119號、120號,目前僅由債務人自行使用,並無租用或借用。
0960 536 355
0920 265 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