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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標的於查封時,359地號土地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79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建物因大門深鎖,內有惡犬,無法入內;嗣另定期於執行建物測量時,債務人之哥哥在場稱建物為其居住,屋內有漏水,且有漏水痕跡及壁紙脫落之情形,2樓有神明桌,因債務人未現實占有建物,第三人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故本件於拍定後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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