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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標的經本院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表示無增建等情。嗣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就使用現況查復表示:建物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停車位每年由住戶抽籤輪流使用,沒有固定位置。本件拍定後除拍賣應有部分不點交外,建物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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